內容 以民從巴比倫被擄歸回,至先知瑪拉基的時代,已過了差不多100年。雖然聖殿已重建完成,城牆亦已修建;但早期的熱誠和委身亦已淡薄。在以斯拉和尼希米所領導的短暫復興後,祭司和百姓又倒退回往日的光景。另一方面,歸回的百姓仍在波斯帝國的統治下,雖然得以返回耶路撒冷,也得到掌權者的幫助,但百姓仍在懷疑,到底耶和華會否成全祂跟以色列的約,這個民族會否還有一真實的未來。
尼希米和瑪拉基共同關注在歸回的餘民中三方面的事情:(1)祭司忽略對聖殿的事奉(尼十三1-9;瑪一6-二9);(2)百姓對十一奉獻和獻祭的事都有所鬆弛(尼十三10-13;瑪三8-12);(3)與外邦婦女通婚之事(尼十三23-28;瑪二10-16)。 透過一系列對話式的問答體,先知瑪拉基記錄了上帝給以色列的默示,藉以鼓勵歸回的餘民要從屬靈的軟弱光景中回轉、悔改;並應許那位立約的使者(彌賽亞)的降臨,祂要施行審判和祝福。全書的主體包括七個對話式的問答體,如此的設計乃為要幫助以色列明瞭他們的屬靈狀況,並引領他們轉回歸向上帝(一1-四3)。第一個問題和解釋是透過上帝揀選雅各,而不是以掃,再一次向以色列確証上帝守約的愛(一1-5)。
耶和華說:「我曾愛你們。」(參申四32-40,七7-11;賽四十三1-4;何十一8-9) 你們卻說:「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?」
2節下是耶和華主動對以色列(雅各)的愛:百姓的問題似乎是因過去被擄的經驗,和歸回後一切的建設都較往日渺小而引發的。為了確証祂的愛,上帝把他們所經歷的和以東所經歷的作一比較。
3節是論述耶和華對以東(以掃)的恨惡-「愛雅各,惡以掃」是希伯來文學的表達方式,表示「最愛雅各」、「次愛以掃」的意思。雖然雅各和以掃都是以撒的兒子,是孖生的兄弟;但上帝卻只揀選雅各和雅各的後裔作為祂立約的子民。這約的關係乃建基於上帝對亞伯拉罕無條件的應許,確保雅各的後裔永遠擁有應許之地(參創廿八3-4,13-15)。也是基於這個應許,上帝領他們從被擄之地歸回,再住在應許之地。反之,以東在經歷上帝的審判後,不得復興。有關對以東的審判,可以參看《俄巴底亞書》。
第4節是以東的定志(矢志重建)和結局(上帝必毀壞);主因是那地是「罪惡之地」(wicked land);那地的民是「永為上帝惱怒之民」。反之,以色列與上帝有約的關係;歸回的選民看見以東的結局,就知道上帝是信守承諾的,並承認上帝確實愛他們。 |